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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與超脫》 3.
捏造的宗教 普施特.卡施納:第三個問題是:「據說印度教的一大強項是它寬大,但這也是一大弱點,因為它不像其他宗教,沒有什麼人人都要遵守的宗教規條。所以,是否需要制定一些基本的、最起碼的規條給所有印度教徒遵守呢?這又可行嗎?」 聖帕佈帕德:關於韋達宗教的問題,它不是只為那些所謂的印度教徒而設的,這點我們必須明白。韋達宗教是薩納坦.達瑪(sanatana-dharma),即每一生靈永恆的、宇宙性的本質兼職責。它是為所有生靈、所有生物而設的,所以才稱為薩納坦.達瑪,這我已經解釋過。生靈都是永恆的,神也是永恆的,祂有祂的永恆居處。正如Krishna在《博伽梵歌》(8.20)中有這樣的描述:「尚有一個不展示的領域,那是永恆之處。」在第十一章中Krishna給稱為薩納坦(Sanatana),你們記得嗎?祂給稱為薩納坦,即至尊永恆者。 事實上,韋達制度稱為薩納坦.達瑪,不是「印度達瑪」(Hindu
dharma),以為韋達制度是「印度達瑪」並不正確。薩納坦.達瑪是為所有生靈而設的,並不只為那些所謂的印度教徒而設。而「印度教徒」這個名詞也是一種誤解。那時回教徒稱住為新河(Sind)另一面的印度人為新度(Sindu)。後來由於語音問題,新度變成了「印度」(Hindu)。總之回教徒統稱印度人為「印度斯坦」(Hindustan),意思是「新河(或印河)另一面的那塊土地」。所以「印度斯坦」並沒有什麼韋達含義。 真正的韋達.達瑪是薩納坦.達瑪或梵納施蘭.達瑪,我們必須先明白這點。現在人們都不遵從薩納坦.達瑪或梵納施蘭.達瑪,並把它扭曲和誤傳,今天它就像「印度教」那樣被人誤解。現在一般人對「印度教」都沒有正確和真正的理解,所以我們必須探究什麼是薩納坦.達瑪或梵納施蘭.達瑪,才會明白韋達宗教是什麼。 每個生靈都是永恆的,神也是永恆的。我們可以跟神住在祂的永恆居處,這種交流稱為薩納坦.達瑪,它是生靈的永恆本質和職務。韋達宗教就是這薩納坦.達瑪,而不是「印度達瑪」。你們把《博伽梵歌》中描述Krishna是永恆者的詩節唸來聽聽。 拉薘.瓦拉芭:「您是至尊的首要目標,您是這宇宙最終的棲息處,你無窮無盡,您是至尊的永恆者,是永恆宗教的維繫者──人格首神。此乃我見。」(《博伽梵歌》11.18) 聖帕佈帕德:我們需要這樣去理解,Krishna是永恆的,我們也是永恆的,那個我們跟祂一起居住,並互相交流的地方一樣是永恆的。而那教導我們有關這永恆的交流的制度稱為薩納坦.達瑪──永恆的宗教,它是為每個人而設的。 普施特.卡施納:怎樣才能實際地每天把薩納坦.達瑪實踐呢? 聖帕佈帕德:我們在怎樣實踐呢?難道我們所做的不實際嗎?Krishna這樣要求我們:「時刻想著我,成為我的奉獻者,崇拜我,頂拜我。」這不夠實際嗎?有什麼困難呢?Krishna也許下諾言:「你這樣做就會來到我這裏。毫無疑問,你會來到我這裏。」你為什麼不那樣做呢? 後來Krishna又要求道:「放棄種種宗教,只需皈依我。」(《博伽梵歌》18.66)這宗教很實際,你只需皈依Krishna,並想:「我是Krishna的奉獻者,是Krishna的僕人。」只需走這簡單的一步,一切都會馬上完成。真正的達瑪(宗教)意思是神說的話,這就是達瑪。神說:「放棄種種人為的宗教,只需皈依我。」就讓我們接受這達瑪罷。 你為什麼不遵從Krishna的訓示呢?你為什麼要不理會祂的訓示呢?這就是你所有煩惱的根源。你不知道這永恆的宗教跟你那人為宗教的分別。如果你信奉假的宗教,你會受苦。但是如果你信奉真正的宗教,你就會快樂。 當然,今天的印度像世界上其他地方一樣,已經放棄了真正的宗教──薩納坦.達瑪和梵納施蘭.達瑪。現在印度人接受的是一種稱為「印度教」的「大雜燴」,所以麻煩就來
了。事實上印度人尤其應該知道真正的宗教是韋達制度,韋達宗教就是「四社會階層」和「四靈性晉階」。Krishna(神)說:「為了靈性和物質的進步,我設立了四社會晉階。」(《博伽梵歌》4.13)所以那是必須遵從的,就如必須遵從國法一樣,你不能說:「我不接受這法律。」不,如果你想活得快樂,你必須接受它,不能犯法,否則你不會快樂,也會受罰。 Krishna又說:「這梵納施蘭.達瑪是我給你們的。」因此,我們又怎能拒絕接受呢?如果拒絕,就表示我們否定真正的宗教,而「真正的宗教是神的訓令」。(《聖典博伽瓦譚》6.3.19)神說:「為了人類社會有良好的管理,所以我按人的素質和活動創立了四社會階層。」因此,你要接受它。 普施特.卡施納:這是為所有人而設的嗎? 聖帕佈帕德:對。社會的領導階層必須有智慧,能給人忠告,社會上也必須有行政兼守護的階層、農民和商人的階層,還有勞動的階層。這在《博伽梵歌》中已有記載,這些階層就是婆羅門、剎崔亞、外施亞、蘇札。 但完全皈依Krishna後,卻能放棄四社會晉階的規限。因此,
Krishna說:「終極而言,我的訓示是放棄所有宗教成規,包括韋達制度的成規,只需皈依我。」(《博伽梵歌》18.66)婆羅門達瑪、剎崔亞達瑪、印度達瑪、這達瑪、那達瑪......放棄這一切罷,只需皈依Krishna,因為達瑪的最終目的是回到Krishna那裏去。「你直接來我這裏罷,這樣一切自會妥當。」 門徒:許多人都自己創立制度,還說:「這能幫人回到神那裏去。」 聖帕佈帕德:那就讓他們吃虧好了,我們能做什麼?如果你不接受國家的法律,卻自創一套法律,那你就要受苦。國家說:「靠右走。」但是如果你自創法律──「不,我要靠左走。」那你就要吃虧。這是事實。 Krishna親自忠告我們:「放棄所有人為的宗教,只需皈依我。」請接受祂的忠告,這樣你也會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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