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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蹤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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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苦難與業報     昆達里.達薩

除非我們知道大自然的定律,否則不能理解神的仁慈與世間的苦難是如何互有關聯。 

  從前,有個壞蛋想改邪歸正,於是跑去見一個極有名望的聖賢,並問他道:「偉大的聖賢啊,我怎樣才能博得神的青睞呢?」聖賢答道:「你得像天上的父一樣。」回家後,那已洗心革面的壞蛋勤翻經典,並誠心祈禱,求主指點他這個罪孽深重的靈魂,好教他能像神那樣生活。接著,他回家向妻子耍了一個要命的惡作劇,教妻子脊骨折斷,終生殘癈。他又騙了弟弟一大筆金錢,令這可憐的弟弟從此無以為生。更甚的是,他把孩子抓來,為他們注射了數種含有惡疾的疫苗,於是孩子們病入高肓。他又把大女兒賣到妓院去,在那裏她害了不治之症。然後他回去告訴那聖賢說,為模仿天上的主,他已作了不少努力。聖賢卻因他的惡行而把他嚴懲一番,當他問聖賢他做錯了什麼時,聖賢被他氣得七竅生煙,厭惡得不能作答。

這個荒誕的故事取材自馬克吐溫的文章「地球的來信」,其內容強烈地諷刺西方宗教。文章中,馬克吐溫挑戰神是否一方面全知、全能、全善、全愛、全公允、全慈悲、全寬大,但另一方面卻容許世上有罪惡及苦難存在。吐溫言下之意是:這樣的神不過是人們捏造出來的產物而已。他的結論是:就算神真的存在,祂決不是祂的著迷者所要我們相信的那樣全知、全能、全善。吐溫不能圓滿地理出一個頭緒來,因此成了「不可知論」者──神是否存在,我們永遠不得而知。

馬克吐溫一度是我兒時崇拜的英雄。正如他一樣,我也曾深思過苦難這個問題。九歲那年我首次體會到苦難這回事:學校集會上,老師告訴我們美國總統約翰.甘乃迪被刺殺了。甘乃迪總統曾拯救過巴勒比海(當時我家的所在地),使之免受可怕的共產主義揉躝。那時甘乃迪仍年青有為,也是這樣的一個「好」人。起初他的死訊叫我愣住了,後來我簡直崩潰了,有些同學甚至哭了出來。那夜我叔父對此事的評論是:甘乃迪總統「時候未到」便死了。我很震驚──人竟會「時候未到」便死去,這是多麼殘酷的事實!

隨著年紀漸長,我對公平與苦難的問題愈來愈關心,愈來愈變得絕望。我問,那算是什麼「至尊父親」?祂竟看著祂的孩子在戰爭、謀殺、種族衝突、疾病、瘟疫、天災中受苦而袖手旁觀。祂甚至讓那些全心全意愛祂的人為了祂而受苦受難至死!

為了這問題我努力尋找答案,但徒勞無功。我自小便接觸基督教,於是去找那虔誠的牧師,他沒有給我圓滿的答案。牧師們最終只能指出:只要我堅信耶穌基督,便定能在死後永享福樂,這便是我的安慰。但至於無數其他的人則注定死後永遠受罰。牧師們忠告我要為那些可憐的、在步向地獄的靈魂祈禱。

但這忠告作用不大。我可獲得救贖,當然一時得意忘形。但興奮過後,我開始為那些將永遠在地獄之火中受苦的人難過,這些人當中不少是我的親朋。這想法又再挑起我最初的那個疑問:神怎可能一方面公平,另一方面卻給人無止境的懲罰呢?

十五歲那年,我由絕望變成了反叛。一來,宗教不能滿足我對哲學問題的探求;二來,對於那些負責指導我在靈性方面成長的導師,我也完全失望──他們不過把自己的野心及物慾藏在一塊薄紗之下。我的結論是:宗教與政治一樣,只是一場舌戰,與真理無甚關聯,誰夠油腔滑調誰便獲勝,於是我宣佈我是無神論者。

我頓覺鬆了一口氣,也覺自由多了。苦難只是那些相信神的人才有的問題,他們相信的神是這樣的:(一)全能,(二)全善、絕對公平,(三)一個充滿苦難的世界的創造者。第三點顯然與第一、二點互相矛盾。但既然我不相信神,當然沒有功夫去解釋這些矛盾。我只接受人生下來就是罪惡的,我會在這事實中盡量做到最好。我對自己這覺悟甚感滿意,我終於擺脫了神的種種勞役了。 

罪惡問題的另一解釋

馬克吐溫及我的例子均顯示:苦難並非只是宗教學家及哲學家這些專搞有關生命的抽象理論的人才關心的問題。最近哈羅德.斯.庫斯納Harold S. Kusner)所寫的《好人遇上的惡運時》(When Bad Things Happen to Good People)一書非常流行,該書證實了千千萬萬不畏懼神的人都發覺苦難是世間一劑苦藥,亦對西方傳統宗教所給予的「標準」解釋不感滿意。他們想要一個答案。

根據西方傳統宗教,苦難只是罪人及不道德的人應得的懲罰,因為他們的所作所為不為天父允許。但小孩子及嬰兒犯了什麼不道德的罪?嬰兒做了什麼以至要受苦受難?

若說苦難是亞當留給我們的原罪的後果,只有令事情更糊塗。原因是,如果嬰孩所受的苦都是因為原罪,那為什麼不是所有嬰孩都同樣受苦?為什麼苦難只不公平地落在某些人身上?無論如何,就如馬克吐溫所指出的:由於別人的罪孽,神竟要遷怒於小孩子,叫他們無止境地受到懲罰。這樣的神算是什麼神?

庫斯納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神非全能的理論,這與有神論者傳統上所相信的可謂大相徑庭。庫斯納說:「我們大可崇拜祂,愛祂,侍奉祂。但祂不是全能的,我們不應因世間有苦難而歸咎祂,因為祂力有不遞。有時祂的確幫不了我們的忙,但我們不應怪責祂。對於消除苦難,祂真的力不從心。」

庫斯納的「神非全能論」看來完全不具損害性,亦完全沒有暗示我們要否定神的仁愛,於是問題便得到解答。但問題真的得到了解答嗎?如果我們否定了神是全能的,又怎能相信祂是仁慈的?只要我們企圖小看神,或重新介定神,以迎合我們一己的理念,那我們亦大可完全否定祂的存在。幹嗎要認為祂是「全什麼」「全什麼」的?又或者,幹嗎一定要以為祂是什麼什麼?

既然我們已深信神是有限的,不是絕對的,我們便要承認完全皈依這樣一個不完美的神確是件不大有吸引力的事。很難想象一個有限的神能夠叫人皈依祂,能夠給予祂的皈依者完全的護蔭及內心的平安。就算皈依了,皈依者的心中亦定仍隱藏著恐懼與焦慮。

除非對神的無限性毫不懷疑,否則要一個有宗教的人沒有半點恐懼與焦慮是不可能的。因此,要為罪惡問題作出一個令人滿意的解答,就得把神理解為全能及全善的才行。換言之,神應符合以下三個條件:(一)全能,(二)全善,並絕對公平,(三)是這個充滿罪惡的世界的創造者。

再者,苦難問題的答案應是合理及合邏輯的,它亦應能解釋人受苦的原因,更應能說明人為何需要有道德操守及對宗教要有信心。

這些疑問的答案我都在《博伽梵歌》中找到,那時我已做了幾年無神論者。我發現Krishna的教導解答了我對神及罪惡的疑問,亦說明了許多從前我不明白的、有關靈性生活的問題。我開始明白到苦難及皈依「至尊人格首神」之間並無矛盾。事實上,苦難是神的部分計劃。

 

Krishna的答案

苦難是大自然的法則中不可駕馭的一部分。它根據我們過往的惡行在我們身上運作,有時只發生在我們一己身上,有時發生在眾人身上。這套賞罰分明的律法(或業報)按我們的活動給予我們無數的機會去受苦或享樂,一生復一生。墮落的靈魂自靈性世界來到這裏後不斷輪迴,被困於無止境的活動及其反應的循環中,經歷生生死死,成為一種又一種的生靈,接受不同的性別,生於不同的文化及環境。這一切均準確地決定於我們前生的善行及惡行。

在這套賞罰分明法律下,每個生靈均需負責自己的所作所為及隨之而來的苦或樂。因此,上天是公平的,沒有一個人的苦或樂是出於無因的。神有無盡的仁慈,無盡的耐性,每個靈魂有無數的機會去「康復」及悔改。經歷過一生又一生的苦難及補償後,墮落的靈魂終於厭倦了追求物慾,厭倦了重複生死──有時在天堂,有時在地獄。他漸漸明白物質生活不過是苦痛一場,不過是在焦慮中迎接苦痛而已。

Krishna解釋道,能夠為人,其實是個罕有的機會,讓我們毫無條地皈依祂,藉以終止一切苦痛及焦慮,並重燃那份熄滅了的、對Krishna的愛。Krishna向我們保證,只要我們達到完美的境界,在放棄這身體時,便不用再在這物質世界投生,卻能回到靈性世界去,與Krishna一起,至於物質身體,它不過是一個包含血肉與骨頭的皮囊,並把永恆而光輝的靈魂封蔽著。

靈性世界的特點是沒有邪惡。但很不幸,人們不是懷疑是否真有這樣一個非物質的世界存在,就是以為它毫無色彩,以為那裏的「完美」只滿載著單調與沉悶。但《博伽梵歌》及《聖典博伽瓦譚》中所描述的神的國度內容之詳盡可說是其他經典所無。在上述經典中,靈性世界是多姿多采、充滿變化的。

例如,我們可在《聖典博伽瓦譚》中得悉Krishna的超然國度包含無數靈性星宿,那裏有草地、森林、河流、果子、花朵,還有用寶石建成的住所;Krishna擴展為不同的形像,與純潔的奉獻者生活在一起,他們都是靈性世界的永恆居民,他們的靈性身體裏充滿著靈性的感官。在這個物質世界裏,我們有各種各樣的享樂方式;在靈性世界,享樂方式更多姿多彩、無窮無盡及充滿喜悅;那裏沒有疾忌、驕傲、敵意、疾病及死亡。但這一切邪惡的東西在這世界都有,此乃Krishna的部分計劃,目的是為我們提供一種動力,叫我們有回家的意慾,早日回歸首神。

Krishna逐點逐點闡釋了苦難問題,祂的解釋完全符合較早時我列出的神的基本定義。這大大改變了我從前的看法,在我的疑問都獲解答以後,我實在無法再做無神論者了。

 

一些質疑

在嘗試傳揚「Krishna知覺」的過程中,我常常遇到「被迫」對宗教失卻信心的人。為什麼「被迫」?原因是他們無法把一個全能、全愛的神與這個充滿苦痛與邪惡的世界扯上關係。其中一個人告訴我,因為希特拉殺了六百萬猶太人,所以他成了無神論者。我也有一個親戚蘇絲,她母親既善良又虔誠,可惜被疾病奪去了生命,那時蘇絲只是個小女孩,她因此離棄了神。對於她來說,苦難實在太殘酷了,任何解釋都無法教她得到撫慰。正如許多我傳教時接觸過的人一樣,她不接受主Krishna對苦難的解釋。

第一個質疑是:為什麼我們記不起前生?但事實上愈來愈多人指出他們的確記得起前生。就算我們記不起前生,也不能證明前生不存在。光是這一生我們已忘記了不少事情,尤其是孩提之事,更遑論前生了。

第二個質疑是:為了那些我們完全記不起的罪行而受罰,到底意義何在?

但根據Krishna的教導,業報定律並非毫無意義及無的放矢,我們現在的苦與樂均與我們所引致的苦與樂成正比。就算我們看不見現在的苦與過去的罪有何關係,但業報的賞罰還是照樣運作:它教我們切勿沉溺於物慾,並喚醒我們那沉睡的、追求永恆及超然的慾望。心理學家告訴我們,孩提及嬰兒時期的印象對成長有很大的影響──儘管我們已忘記了這些印象,又或這些印象已變得完全陌生。同樣,Krishna解釋道,我們的潛意識內均藏有前生的記憶,這些記憶能幫助我們找出永恆靈魂的一面:在「物質存在」的生、老、病、死及種種痛苦中受到挫敗,一生又一生。

第三個質疑:遺傳已說明了我們的潛能問題,何須求諸業報及輪迴理論去解釋一個人的天份及性向?

事實上,通常我們見到的、遺傳可解釋的現象都已包含在主Krishna的業報義理內,但還有許多現象遺傳是不能解釋的。例如:壞人生於積善之家,天才生於平庸之家,白痴生於高級知識分子之家。遺傳學不能圓滿地解釋以上現象。只有賞罰分明的業報定律能說明由於過往的善行或惡行,一個人才遭遇某些挫折,或有某種天份,或生於某種家庭,好讓他能繼續在靈修道路上邁進。

再者,遺傳與業報之間並無矛盾。由於過往行為的影響,某些靈魂是注定要誕生在某類家庭,以獲得某種素質。因此,一個人今生擁有的特質是基於多個因素的:他今生的家庭對他的影響,還有他前生性格的遺痕。這在《博伽梵歌》中已有論及,主Krishna解釋道,由於前生培育過對神的知覺,未能達到完美境界的奉獻者會投生於超然主義者之家,好讓他能繼續自我覺悟,直至成功。

我們應注意:要了解業報就要除去無神論者所設置的、最可怕的障礙──無辜者受苦論。但事實很簡單,所謂無辜者並非真的無辜。他們在前生都做過某些惡行,卻在今生承受果報。倘若不曉得Krishna解釋的業報定律,我們便會把苦難歸咎神,例如,嬰兒受苦是因為神反覆無常;我們又或會愚昧而自滿地指出神其實並非全能;甚或成為徹頭徹尾的無神論者。

至於以下甚流行的論調又怎樣?──靈魂不會投生,因此沒有業報這回事;靈魂只「活」一次,然後面對審判,然後上天堂或下地獄。但根據這理論,神只會把永福賜予一小撮人,而其他人則永遠受苦。充滿仁愛及慈悲的神竟然這樣做,似乎於理不合吧。《博伽梵歌》則調解了這些矛盾。該書宣稱神既仁慈又公平,並指出神給予墮落的靈魂無數機會去覺悟。無疑,世間有苦難,神似乎處事偏私,似乎並非全能,生活表面上充滿著混亂與不公。但若接受《博伽梵歌》對這些問題的解釋,則能明白這一切其實是個完美的、公平合理的計劃。對於蘇絲馬克吐溫哈羅德.斯.庫斯納及全世界的人來說,研讀一下主Krishna在《博伽梵歌》的教導定會獲益不淺,並能解開那些一直困擾著他們的人生問題的死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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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天意?人意?       朱特卡瑪.達薩

    一直以來哲學家及神學家們都在爭論及猜測人的際遇是命定的還是自己造成的但只有豐富而完整的韋達哲學才能解釋「命定論」及「自由意願論」之間的矛盾。      

    金白萊檢起一卷搖滾樂磁帶放進她的耳筒收音機內,那主唱的樂隊以其壞蛋形象見稱,她戴上耳塞,把聲量調高。

    「也許我生下來就是個壞人,」金白萊這樣對自己說,並想:「也許有些人生下就是好人,就如希瑟一樣,她做什麼都那樣順利,也許神喜歡她。」

    金白萊並非神學家,但她在思索的問題卻是多個世紀以來神學家們所一直討論而未有實際結論的,那問題就是:「神是否特別選定了某些人來救贖?換言之,是否有些人是『選民』?而有些人卻是命中注定是要受罰的?」

    這課題稱為「宿命論」,其意是:我們的最終命運──不管是上天堂或下地獄──都已在我們出生時確定了。因此,「宿命論」與「自由意願」這兩個概念便常常給人拿來一起討論。

    雖然這課題已有不少人談論過,也有不少人以此著書立說,但人們所提出的理論只是種種臆測,因此觀點與觀點之間常有矛盾,事實上有此現象也不足為奇。

    在《宗教百科全書》中,C.T.麥因提爾在一篇論及基督教傳統的文章中指出:「處於所有位置的提倡者均求教於經典──雖然經典並無自由意願及宿命論的記載,甚至連這些字眼也沒有。」

    但倘若我們需要依靠那些從事臆測的神學家解答這些問題,那確是一件悲衷的事。他們實在很難叫人有信心,因為人的腦袋實在太受限制,而且有犯錯的傾向,所以神才會一開始便把經典給予世人。

    印度的聖哲指出,根據不同時間,不同地點,不同人的理解能力,神便給予人不同的經典。因此,有些經典的資料較多,有些經典的資料較少。舉例說,在靈魂、自由意願及宿命論這些重要的課題上,《聖經》及《可蘭經》所載的資料便不多,但在印度的《韋達經》中我們卻可找到這方面的詳細描述,完全不需毫無保障地求諸想象或臆測。

    對於宿命,韋達經典所給我們的訊息是:作出選擇的是個別靈魂,而非神;我們是選擇者,而非「選民」。神說祂是中立的,在《博伽梵歌》(9.29)中,「至尊人格首神」主Krishna說:「我不疾妒誰,也不偏袒誰,我待人人平等。」神也許是最原始的給予平等機會的「雇主」。

    Krishna卻在《博伽梵歌》同一頁中說:「但誰以奉獻之心為我服務,他就在我之內,我也是他的朋友。」神並不會特別鍾愛某人或某群人,但如果有人主動對祂友善,祂便會以友善相待。

    於是也許有人會問:「這是不是說你不對神友善,神就懲罰你呢?這才不夠大方哩!」

    《終極韋達經》說:「主不仇恨任何人,也不喜歡任何人──儘管祂似乎並非如此。」神看來真的並非如此,起碼我們很容易會這樣想。

    表面看來,神好像憎恨某人,喜歡某人,這都是因為祂在滿足人們的慾望,讓每個人都公平地獲得應有的賞報或懲罰。不良的慾望能招致惡果,良好的願望則能帶來善果,倘若上述兩種慾望混雜,便會既帶來惡果,亦帶來善果,由於善惡的果報由神安排,因此有些人認為神應受到責難,但其實不然。

    讓我們拿法官的判案為例,某人控告一家保險公司,法官裁定他勝訴,判他獲償一百萬元;某人因為行騙,法官判他坐牢十年。但法官無需對某人獲償一百萬元或某人坐牢十年負責,他只是根據法律行事。歸根究柢,是那些在法官面前受審的人自己的作為決定了他們的賞罰。法官是中立的,起碼他應該如是。

    上文說到神滿足每個人的願望,但問題是,神好像沒有給予我們所希望得到的──我想得到一百萬元,為什麼神還不給我一百萬元?立刻!原因是:我們每次投生時都累積了過往多生的慾望及業報,倘若我前生曾不合法地剝奪過別人的財富,我今生便要償還,因此我今生雖然渴求財富,但這慾望卻不能實現。此外,我們還應注意一點:希望神馬上提供一大筆金錢是不良的願望,神以我們所作的衡量我們的慾望,因此,不管我們渴求什麼,都以上述標準「計算」。也許我的業報與我的慾望吻合,也許不,無論如何,《博伽梵歌》有此教導:我們所得的就是我們應得的,我也許在窮困中受苦,在中產階級中掙扎,在得到了大量財富後仍不滿足…. 但我們所得的就是我們應得的。

  總括而言,神建立了賞罰的制度,但祂並不對我們的賞罰負責,需要負責的是我們自己。Krishna在《博伽梵歌》(4.13)中道:「我雖是這制度的創立者,但你應知道我卻是永恆不變的『不為者』。」在《博伽梵歌》中,Krishna 也說:「我從來都超然於一切物質活動,猶如處於一中立位置。」在第十三章中,祂續道:「在這世界中,眾生本身就是苦樂產生的原因。」

    你也許會如此批評神:為什麼神要設立那制度,讓我們嚐受某些慾望或活動的惡果?你可以這樣批評,但這於事無補。聖帕佈帕德在《聖典博伽瓦譚》(7.2.39)中說得好:

    「神並非因任何人的要求而創造出這物質世界....倘若有人如此爭辯:『祂為什麼要樣做?』答案是,祂當然可以這樣做,因為祂是至尊者....答案是:為了證明祂是至尊者,祂可以做任何事情,誰也不能質疑祂。倘若祂需要向我們交代祂為什麼這樣做,為什麼不那樣做,祂的至尊地位還存在嗎?」

    有人對這樣的解釋感到滿意,有些人則全不滿意,甚至非常反感,但在此我們已觸及問題的核心。

    當然,我們可以喜歡神或不喜歡神,可以遵從或不遵從祂的訓令。但確切一點說,根據韋達文獻的記載,我們的本來份位是以愛心侍奉神,但如果我們不願意這樣做,我們可以放棄那侍奉神的份位,並從事於侍奉我們那些自私的慾望。

    在眾生的本質方面,韋達文獻有可靠的記載,《維施努之部》指出:「主的大能可歸納為以下三範籌:靈性能量、眾生、愚昧。在靈性能量中充滿知識,而眾生雖然屬於靈性能量,卻易受迷惑,至於第三種能量──愚昧,則在果報活動中處處可見。」

    換言之,神有三種主要的能量:(一)靈性能量,(二)構成眾生(或靈魂)的能量,(三)物質能量。眾生又稱為主的「邊際能量」,因為他們有認同物質或靈性的能力,有自由選擇處於完全知識或極度迷惘之中。

       但本質上靈魂是一種靈性能量,這點已為《博伽梵歌》(15.7)所確認,主在《博伽梵歌》中說:「在這受條件限制的世界中,眾生是我永恆的零散部分。」

我們從來都存在。正如神一直都存在那樣,我們也一直存在。有些神學家以為在人出生的一刻靈魂才開始存在,這理論不但不合邏輯(永恆的東西又怎會有開始呢?),也不為經典所支持。

    韋達經典繼續指:「在靈性星宿上,每個人的身體都如『至尊人格首神』那樣。」

    既然我們本來是永恆的,並居於靈性世界,亦有過如神一樣的靈性身體,但後來是什麼事情發生了?為什麼我們會在這裏經歷著生生死死呢?這明顯是個問題,也是個好問題。主Krishna在《博伽梵歌》(7.27)中告訴我們:「眾生皆生於迷惘,並被慾望及仇恨的相對性征服。」

    因此,我們現在處於物質世界,而非靈性世界──我們真正的家,其中一個原因是:曾幾何時我們曾有離開至尊主Krishna去獨自享樂的慾望,我們不想以愛侍奉祂,卻希望侍奉我們的「假我」。雖然Krishna 知道如果我們不侍奉祂便永遠不會感到滿足,但祂還是尊重我們的選擇,讓我們按自己的意慾而為──離開祂來到這物質世界企圖享樂。

    我們身處於這物質世界的另一原因,是我們曾仇恨(或疾忌)「至尊人格首神」。疾忌的其中一種表現是要攫奪別人的所有,比方某人疾忌某人富有,他便會有享受那富人的財富的慾望。同樣,一個疾忌主的靈魂會渴望擁有主的地位,成為至尊享樂者,這也當然基於他完全或「部分」忘記了主的存在。

    有一點我們應謹記,那就是誰也不能理直氣壯地說:「是魔鬼教我這樣做的。」根據《韋達經》的記載,沒有靈魂能與神競爭,神被描述為一個「沒有人與祂平等,也沒有人能超越祂」的人。

    沒有一種懲罰是永恆及不可逆轉的,每個靈魂都常有機會按其意願行事。倘若一個靈魂在受著「永恆」的懲罰,那只表示他一直不願意去愛神。一個人就算於處最墮落的境況,都常有機會回到神那裏去,聖帕佈帕德曾說:

   「為了不斷增長的靈性福樂,『至尊人格首神』把自己擴展為無數的個體,而眾生就是這靈性福樂中不可分割的部分,眾生也有一點獨立性,但由於誤用了這獨立性,當那侍奉主的心變成了享樂慾望時,他們便受色慾擺佈。主創造這物質世界的目的,就是要給那些受條件限制的靈魂一個滿足他們色慾的地方。當那無止境的色慾活動完全受挫後,眾生便會探究自己的真正份位。」

    雖然韋達文獻並沒有論及魔鬼,但對「假象女神」──管轄物質能量之神──卻有所描述。「假象女神」是主Krishna的僕人,她負責一件叫人不大愉快,也不大必要的任務,就是創造出這充滿困擾及短暫快樂的物質世界,好讓那些希望忘記Krishna的靈魂有一個獨自享樂的地方。而當一個靈魂有意回歸Krishna時,「假象女神」便會給他種種考驗及迷惑:「你以為你愛Krishna嗎?好,這樣如何?.... 那樣又如何?….

    倘若這就是我們身處的境況,那我們可以做什麼呢?答案很簡單,我們應運用我們的獨立性與至尊主Krishna重建友善的關係,並結束在這物質世界不愉快的逗留,此乃人生最重要的事務。

    我們應選擇取悅神,事實上每個人都有平等的機會作出這選擇,因此獲得救贖並非某群人的特權。

    每個靈魂都有機會達到最高的目標──獲得神的愛。在《博伽梵歌》的導言中,聖帕佈帕德解釋道:「最終的自覺途徑、最終的目標均已載於《博伽梵歌》裏,知識之門亦已為每個人敞開,沒有人會被拒於門外,所有階層的人都能藉著銘記祂而接近祂,因為任何人均能冥想及聆聽神的榮耀。」    

    Krishna在《博伽梵歌》中說:「那些托庇於我的人,儘管出身卑微....也能達到至尊的目標。」男性、女性、社會地位的高低都不是問題。

    真正的選民是以那些選擇以行動取悅神的人,在《博伽梵歌》(12.20)中,Krishna解釋怎樣的人是祂所鍾愛的:「誰以信心完全投入於奉獻服務的不杇之途,並以我為至尊目標,都是我非常非常鍾愛的。

    當一個奉獻者向神禱告時,神是會回應的。Krishna在《博伽梵歌》(12.6-7)中說:「之子啊,對於那些崇拜我的,為我作出一切活動的,一心一意歸向我的,從事於奉獻服務的,總在冥想著我的,心意常專注於我的,我都會迅速把他們拯救於生死輪迴之洋。

    問題是,我們誤用了我們的獨立性,因此被困於物質世界。 雖然如此,Krishna還是給我們機會返回我們的本來份位,方法非常簡單,就是唸頌神的聖名,這方法真的簡單得連小孩子也能奉行,而且肯定有其效果。可是,我們非常不幸,因為我們不為唸頌所吸引,我們不願唸頌,卻受其他事物吸引。

  •     儘管如此,Krishna還是無別於祂的名字,祂常在等待我們選擇把祂迎進心內,倘若我們作出這樣的選擇,我們亦是同時進入了Krishna的心內。Krishna在《聖典博伽瓦譚》(9.4.68)中說:「純潔的奉獻者總在我心內,我也總在他們心內。除了我以外,我的奉獻者再不曉得別的事物;除了我的奉獻者以外,我也不曉得別的事物。純潔的奉獻者和我之間的關係非常密切,他們處於完全的知識之中,且永遠不會背離靈性之途,因此我是那樣鍾愛他們。」

    所以,雖然我們是有權作出選擇的人,但在某個意義上來說,某些人卻是選民,那就是奉獻者,因為他們選擇了神,於是神也選擇了他們,並保證他們的最終目的地是祂永恆的靈性居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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