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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與倫比的獻禮》

    5. Krishna知觉中学习稳定 

    当一个人到达了物质富足的顶峰后,便自然有弃绝的倾向。物质世界中有两种倾向:博格bhoga感官享乐)和提亚格tyaga弃绝物质世界)。但如果缺乏指导,一个人是不会知道应该怎样弃绝的。首先,人爱享乐,但在享乐过程中受挫后,便会弃绝,在厌倦了弃绝后又再享乐,这就好象钟摆那样来回晃荡,我们就这样在享乐和弃绝两个层面之间摇摆不定,往往返返。

    卡米karmi为成果而工作的人)试图在世间行乐,并取其成果。最后,为了物质享乐,他们早晚都总奔驰于高速公路上。另一方面,很多人(绝大部分是不满社会的年青人)却一点也不想过这样的生活。因此,这世界有人从事于博格(享乐),也有人从事于提亚格 (弃绝),但两种人所走的路子都不会令我们快乐,因为享乐、弃绝都不是我们的适当份位。由于一切都属于Krishna,所以没有什么是属于谁的。我们所拥有的一切其实都属于Krishnaisavasyam idam sarvam)。我们没有创造出树木、植物、水、土地,所以不能宣称这些东西是属于我们的。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拥有,因此不可能弃绝什么。就如常言道:“赤祼祼地,我们来到这世界;也赤祼祼地,我们离开这世界。期间我们却错误地宣称:“这是我的国家,这是我的家,这是我的妻子,这是我的孩子,这是我的财产,这是我的银行存款....诸如此类。这些宣称都是错误,因为我们来到这世界时两手空空;离开这世界时也会两手空空。所以有什么博格提亚格可言呢?根据这样的事实看来,谈博格提亚格都没有实质意义。博格是盗匪所为,而提亚格──弃绝那些从来不曾属于我们的东西──是一种狂妄的表现。

    Krishna在这方面给予我们这样的指引:sarvadharman parityajya mam ekam saranam vraja(《博伽梵歌》18.66)虽然我们基于博格提亚格创立了不同形式的宗教,但Krishna却忠告我们放弃所有宗教,并皈依祂。享乐或弃绝都不是我们能力范围以内的事, 弃绝亦为《博伽梵歌》所推介,该书说要弃绝的是那些我们误以为是属于我们的一切。一个孩子或会拿了父亲一张百元大钞,并想把钞票藏起来──尽管他不晓得怎样运用那张钞票。那父亲可能这样请求孩子道:“小乖乖,把钞票还给我吧!” 那孩子并不知道那张钞票是父亲的,也不知道最妥当的做法是把它交还父亲,因为他根本不晓得怎样运用那张钞票。同样,Krishna说:“为我而放弃你的工作,为我而放弃你的财富与资产。” Krishna不是乞丐,一切都是祂的,但他并没有把我们当作小孩子看待。顺应祂的要求,把一切都给予祂,这就称为提亚格──弃绝,也是提升至Krishna知觉的法门。要觉悟终极真理(即 绝对真理),须有苦行、贞守、平和、布施这些素质。Krishna知觉并不关乎相对真理,而是关乎 绝对真理。在《圣典博伽瓦谭》中,维亚萨 至尊绝对真理顶拜(satyam param dhimahi)。他不是向那些相对的真理顶拜,而是向 绝对真理summum bonum)顶拜。婆罗门的责任就是修习苦行、贞守、平和、布施,以觉悟 绝对真理

    要成为合格的婆罗门,必须修习洁净、诚实、简朴,并控制心意感官,亦须培养对《韦达经》(尤其是《博伽梵歌》)的信心。当Krishna 我是至尊主的时候,我们应以信心接受祂,以完全的知识接受祂──而不是以愚昧,并在日常生活中落实这 接受婆罗门的产生不是通过生于婆罗门家庭,而是通过教育、修习、知识。全不是靠生于婆罗门家庭,而是靠素质。正如Krishna在《博伽梵歌》中指出:

catur-varnyam maya srstam

       guna-karma-vibhagasah

tasya kartaram api mam

       viddhy akartaram avyayam   

    根据物质自然三形态及不同社会阶层所赋定的职务,我创立了人类社会的四个阶层。我虽是这制度的创立者,但你应知道我却是永恒不变的 不为者。"(《博伽梵歌》4.13

    人不但要有婆罗门的素质,行为也应如婆罗门一样,因为人的素质是由行为检定的。要是一个合格的工程师只坐在家里不工作,他又有什么用呢﹖同样,除非一个人的品行是个婆罗门,否则,仅称 我是婆罗门是没有用的。所以人应如婆罗门一样行事,完全从事于侍奉 至尊梵param Brahman),即Krishna

    我们应怎样侍奉 至尊真理呢﹖Yamena niyamena ca ──瑜伽修习,即与 至尊联系,这是建基于规范和控制的原则之上的。没有控制,就不能作出规范,因此,人必须肯深思,并净化自己。如果想考试合格,便要进学校,遵守校规,用点苦功读书,渐渐便能学业有成。要是整天在街上玩耍,又怎能期望学业有成呢?所以苏卡迪瓦.哥斯瓦米在解说这程序时指出:首要的条件是苦行(tapasya),修习苦行和贞守(brahmacarya)都是痛苦的,因为我们都不爱受约束。尽管如此,一旦持戒之后,那看似痛苦的实行起来却不是那么痛苦。

    人有两种,一种是理智的(迪拉dhira),另一种是无节制的(阿迪拉adhira)。一个人如能在刺激心意的事物前仍能稳处于自己的份位,就称为迪拉(智者)。伟大的梵文诗人卡利达萨.潘迪在《贞守文集》(Kumara sambhava)一书中举过一个关于施瓦神的例子, 施瓦神就是智者的典范。曾几何时半神人和恶魔发生过一场大战,半神人似乎要败下来了,这时他们想:如果有一个生自施瓦神的精液的半神人作为指挥,便一定能反败为胜。当时施瓦神正在冥想,要得到他的精液很是困难。于是他们派了一个名叫帕娃缇的少女来到施瓦神的跟前,并崇拜他的生殖器官。虽然帕娃缇坐在施瓦神面前,且触摸他的生殖器官,但施瓦神仍稳处于冥想之中。卡利达萨说:“这就是个智者的例子,虽然他的生殖器官受到一个少女触摸,但他仍不为所扰。

    同样,亦有人派过一个年青的妓女去骚扰哈里达萨.塔库。在听过她的合欢要求后,哈里达萨.塔库说:“不错,您的提议很好。但请您先坐下来,让我先完成我的念颂,然后我们就可以享乐去。早晨来了,那妓女不耐烦了,哈里达萨.塔库这样对她说:“很对不起,我还没完成我的念颂哩,您晚上再来吧。于是,她如是者来了三个晚上。就在第三个晚上,她跪在哈里达萨.塔库跟前,坦白说出了她的企图,并求饶道:“是您的一个敌人诱使我这样做的,请原谅我吧!哈里达萨.塔库答道:“这我全知道,但我仍让您来这里三个晚上,好让妳能得到改造,成为一个奉献者。拿着这串念珠吧,继续念颂。我要离开这地方了。这就是另一个迪拉(智者)的例子,他能控制自己的身体(deha)、语言(vac)、智慧(buddhi)。人的身体、语言及智慧应该由一个真正懂得宗教原则的迪拉来控制。

    从远古至今,我们不断犯罪。这是什么时候开始的,我们并不知道。但在今生我们应该纠正所有以往犯过的错误。要是一个人在田上放火,要烧掉无用的野草和藤蔓,所有野草和藤蔓就会给烧光。同样,通过修习苦行,一个人就能化解所有罪恶活动,得到净化。可是,苏卡迪瓦.哥斯瓦米却建议我们采纳另一程序:bhaktya vasudeva-parayanah / agham dhunvanti kartsnyena niharam iva bhaskarah. 一般来说,要是一个人贞守、平和、布施,刻苦地、善良地生活,人们便会说他是个善人。但只要有Krishna知觉,我们就能把前生所有恶业一毕勾销。太阳升起,云雾自会消散, Krishna却是带着千万个太阳的光芒升起的啊。

    只有非常幸运的人才会接受这程序。因此,采坦亚.玛哈帕布说:(eirupabrahmanda bhramite kona bhagyavan jiva / guru-krsna prasada paya bhakti-lata-bija──“通过Krishna和灵性导师的恩慈,一个在宇宙间不同物种中游游荡荡的幸运儿,会接受纯洁奉献服务的种子。” Krishna 知觉是为那些非常幸运的人而设的,因为只须接受这单一程序,一个人便能超越所有苦行、弃绝、贞守等责任。苏卡迪瓦.哥斯瓦米宣称:kccit kevalaya bhaktya── 一个极幸运的人才会从事于纯洁的奉献服务。Kevala bhakti是指纯而又纯的、不存杂质的奉献服务,其中的唯一愿望是取悦Krishna。一个人不应只为增加收入而做奉服务。我们都希望有钱,以得到快乐,但要是我们修习Krishna知觉,便自然会快乐,且不再重视金钱。金钱自会到来,快乐也自会到来。我们无需额外追求这些东西。

    朱瓦大君就曾经这样慨叹:“我为物质利益而从事奉献服务是多么愚蠢啊!通常人们会向上司、富人或半神人求取物质利益。但就算有物质愿望,奉献者却只会找Krishna。一个人就算为了物质愿望去找Krishna,终有一天他会忘记他的物质愿望,就如朱瓦大君那样。他曾懊悔地说:“我找到了Krishna,却求祂给我一些物质,就像一个人取悦了富人后,却只问他要几粒米一样。要是富人会答应我们所有的要求,而我们却只问他要几粒米,这样做很有智慧吗?求Krishna赐予物质利益也是如此。一个人不须千方百计问Krishna要物质快乐,因为物质快乐自会滚到他的跟前请求他道:“请接受我!请接受我!

    在修习Krishna知觉的人都不需要妻子、儿女、快乐、家庭等物质上的富足,因为借着Krishna的恩慈,他们自会得到一切所需。一个人不必求Krishna给他这些东西,他只须求Krishna道:“请让我侍奉你!在《博伽梵歌》中,Krishna曾这样承诺:要是一个人为祂服务,祂便会供应他的一切所需,并保留他已拥有的。在给阿尊纳一个最后的训示里,Krishna就指出要完全依靠祂:

cetasa sarva-karmani

       mayi sannyasya mat-parah

buddhi-yogam upasritya

       mac-cittah satatam bhava

    在所有活动中,只须依靠我,并长在我的保护下工作,在这样的奉献服务中完全觉知着我。(《博伽梵歌》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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