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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與倫比的獻禮》
3. 學習去愛
被罪行污染後,人須按罪行的輕重去抵罪,這是經典的規定。蘇卡迪瓦.哥斯瓦米說,要是一個人在死前抵罪,來生便不會低墮。否則,他會帶著作惡的後果受苦。按照法律,殺人者死。「一命賠一命」並非什麼新觀念,且在為人類而設的韋達法律典籍《曼努法典》中已有記載。該書指出,要是國王吊死一個殺人兇手,那兇手其實得益,否則,他便要帶著殺人的後果承受種種痛苦。
大自然的法則非常微妙,也非常認真地被執行──儘管人們不曉得這點。在《曼努法典》一書中,「一命賠一命」這觀念甚受提倡,也著實為全世界所奉行。同樣,大自然也有其他法則,以規定人甚至不能弄死一隻螞蟻而不需負責。由於我們不能創造什麼,所以沒有權殺死任何生靈,也因此,那人為的、讓殺人和殺動物有所區別的法律並不完美。人制定的法律都不完美,但神的法律卻不會有瘕疵。根據神的法律,殺動物和殺人所受的懲罰都一樣。若認為殺人和殺動物是有分別的話,那不過是人自定的法律罷了。就算十誡也如此規定:「毋妄殺。」這就是完美的法律。可是人卻以分辨之心及臆測之念來曲解這法律。「我不殺人,卻能殺動物。」這樣,人們自欺欺人,折騰自己,又折騰別的生靈。但不管如何,神的法律都不會讓這些人消遙法外。
雖然每個生靈的身體(即外衣)都不同,但都是神所造。神是我們共同的至尊父親。一個父親或有許多兒女,有些聰明,有些不大聰明。如果那較聰明的向父親說:「我的兄弟不大聰明,讓我殺掉他吧。」父親會答應嗎?就是因為一個兒子不大聰明,於是另一個兒子便想把他殺死,以逃避擔子,這樣的事父親是永遠不會同意的。同樣,神是至尊的父親,祂會提倡殺害動物嗎?要知道動物也是祂的兒女啊。在《博伽梵歌》中,神向阿尊納宣稱,八百四十萬種生靈全都是祂的兒女。主說:「我也是他們的下種之父。」正如一般物質層面的繁衍過程一樣,父親付出精子,母親供應子宮所需的血液,讓精子發育成形。同樣,生靈是至尊父親的所屬部分,並在物質自然界中、在主的孕育下成長。
靈魂非常細小。經典中,靈魂的大小被描述為kesagra──髮尖的萬分之一。我們很難想像一小點再分為千萬分之後是怎樣的,換言之,它小得連最精密的顯微鏡也顯示不出來。因此,靈性火花之細小是肉眼所看不見的。這些資料全都記載在經典內,但由於我們沒有正確的觀察力,所以看不見靈魂。無論如何,靈魂仍存於身體之內,它一離開身體,便會因應自己的作為而得到另一個身體。
我們得記著在所有這些活動的背後都有更高層次的監察。生靈在世的作為就如辦公室中的職員一樣,其工作表現都記錄在案。生靈並不知道上司對他有什麼評價,但不管怎樣,他的服務表現已記錄在案。這紀錄就是他升職加薪或降職甚至被開除的根據。同樣,由於生靈的所有活動都有見證者,所以,經典說,所有生靈都受著更高層次的管轄,也因自身的作為而得到賞罰。如今我們都有人類的身體,但來生卻不一定如此,我們或會有別的身體──可能較好,也可能較差。所得到的是什麼身體由較高層次的管轄者決定。靈魂如何輪迴於不同軀體之內呢?一般來說,生靈都對這門科學不甚了了。
身體不斷在變,就算在短短一生中,靈魂已在輪迴。身體初現於母體時非常細小,就像顆豆子,然後漸漸發育至有九個孔道:兩隻眼睛、兩個耳朵、兩個鼻孔、一個嘴巴、一個生殖器官、一個肛門。身體就這樣成長,只要它仍然需要在母體中發育,就會保持處於母體之內,直至發育成熟,它便離開母體,繼續成長。成長意味著身體的改變。但生靈不能明白這改變,因為對於他們來說,這是不可思議的。小時候我們都有過小小的身體,但那身體已不復存在。因此,可以說,我們的身體都已改變了。同樣,由於物質事物的本質使然,當我們的身體停止運作時,我們便要更換身體。所有物質都會腐杇,在一定時間後,身體就會像爛機器或舊破布一樣變得毫無用處。
雖然生長過程在不斷進行,但在現今的所謂先進教育中,卻沒有這方面的研究。事實上,沒有靈魂的知識,就沒有教育可言。就算沒有正規教育,一個人也可以學習賺取兩餐,學習進食、睡眠、交配。動物就沒有受過教育,牠們既不是技術人員,也沒有大學學位,但他們也在進食、睡眠、交配、防衛。要是教育制度只教導這些東西,就不配稱為教育。真正的教育應使人明白自我是什麼。如果人不通過理解自我的真義以提升知覺,那麼,人的所有活動都只是在愚昧形態中進行而已。人生的目的是要戰勝物質自然的法則。事實上,我們都想在這場戰爭中獲勝,以抗衡物質自然對我們的蹂躝,但其實征服生、老、病、死才是最終的勝利,我們卻忽略了這點。
要是教育制度所教的是正確地使用神所給予我們的一切,情況就會改善。我們吃的水果、五穀都是神給予的。神為所有生靈提供食糧。《聖典博伽瓦譚》指出:「一種生靈是另一種生靈的食糧。」(1.13.47)沒有手的動物是有手動物(像我們)的食糧;沒有腿的動物是四足動物的食糧。草也是生靈,但沒有腿走動,所以是牛及其他動物的食糧。不能走動的生靈被能夠走動的生靈所吃,這樣,世界就長處於剝削和被剝削者之間的鬥爭之中。弱肉強食,這是大自然的法則。傳統上,外士納瓦(Krishna的奉獻者)都不吃肉,此舉不單是為提倡素食,也為提升神的知覺。要變得有神的知覺,就必須遵守一些戒律。人當然要吃東西。但必須吃供奉過Krishna的食物,這也是《博伽梵歌》的哲學。在該書中,Krishna說:
patram puspam phala toyam
yo me bhaktya prayacchati
tad aham bhakty-upahrtam
asnami prayatatmanah
「誰以奉愛之心獻給我一片葉、一朵花、一些水果、一點清水,我都會接受。」(《博伽梵歌》9.26)
Krishna並不餓,也不是在請求我們給祂食物。供奉的目的是締造一種愛的交流,Krishna想有這種交流,「你愛我,我也會愛你。」作為神,Krishna以祂的能量創造一切,維繫一切。所以,祂何須向我們求取一片葉子、一點水果或清水呢?可是,如果我們以愛心及奉獻之心把一塊水果、一片葉子及一點清水供奉祂,並說:「Krishna,我很窮,什麼都沒有,就只找到這塊水果和這片葉子,請您接受。」這樣的供奉會叫Krishna非常歡喜。要是Krishna吃我們供奉的東西,我們的生命便成功,因為這時我們其實在與Krishna做朋友!在世界任何角落,不論貧富,一個人都總能找到一些水果、鮮花及清水作供奉之用。我們應記著,重要的不是素食主義,神也不缺乏什麼;重要的是:我們只需學習怎樣去愛Krishna。
愛就由這種施與受開始。我們送禮物給我們愛的人,我們愛的人送禮物給我們,愛就這樣給培養出來。當我們與所愛的人締造愛的交流時,都在施予和接受。因此,Krishna在教導我們怎樣去施予和接受。Krishna在請求我們道:「嘗試去愛我,學習怎樣愛我,給我供奉一點東西。」
我們也許會說:「我沒有什麼可以給您。」
「但你不能找一塊水果、一朵花、一片葉子或一點清水給我嗎?」
「噢,那當然可以,為什麼不能呢?誰都可以找到這些東西。」
這就是Krishna知覺之道,Krishna知覺讓我們與Krishna結交,我們與Krishna可以有無數的關係,我們可以成為祂的直接僕人,而在最高的境界,我們可以成為Krishna的父親、母親或愛侶。Krishna已準備好與所有生靈建立愛的關係,事實上這種關係已經存在,因為祂是至尊的父親,而我們是祂的所屬部分。由於兒子是父親身體的一部分,兩者的關係是無法割裂的。這關係也許會被遺忘一段時間,但當一個人重認父親或兒子時,愛便馬上增長。同樣,我們與Krishna有永恆的關係,只是這關係在此刻被遺忘或壓抑,於是,我們以為自已與Krishna沒有關係,但這並非事實。由於我們與Krishna是一體的,也由於我們是祂的所屬部分,所以我們與祂的關係是永恆的,這關係只須回復,這就是Krishna知覺的程序。
此刻我們都受著另一種知覺迷惑。某人以為自己是印度人,某人以為自己是美國人,某人又以為:「我是這。」「我是那。」這樣,我們製造了許許多多人為的身份。但事實上,我們真正的身份應該是:「我是Krishna的。」我們這樣想時,就是在Krishna知覺中思想。只有如此,我們才能在所有生靈之間建立宇宙性的愛。作為永恆的父親,Krishna與所有生靈都有關係,所以,當我們建立了Krishna知覺的關係時,即與所有生靈有了聯繫。一個人結婚時,便自動與配偶的家人建立了關係;同樣,要是我們重建與Krishna之間的原本關係,便會與其他生靈建立真正的關係。這就是真正的、宇宙性的愛的根基。除非我們與「中心點」建立關係,否則,宇宙性的愛是人為的、不能持久的。一個人生於美國就是美國人,所以其他美國人就成了他的家庭成員。但如果他生於別的地方,就與美國人沒有關係了。在俗世層面上,所有關係都是相對的,但我們與Krishna之間的關係卻是永恆的,並不受時間和環境影響。當我們與Krishna重建關係時,所有世界大同、公義、和平、繁榮的問題都會有答案;沒有Krishna,就不可能實現這些高層次的理想;沒有這中心點,又怎能有世界大同及和平呢?
《博伽梵歌》已清楚地給了我們和平的方程式。我們應明白Krishna是唯一的享受者,這樣的知覺是在一所Krishna知覺中心內培養出來的。在那裏,所有活動的中心點都是Krishna,全部烹調活動是為Krishna而作,不是為某人的一己目的。終極而言,我們都應吃祭餘──供奉過的食物。在烹調時我們應想:我是為Krishna烹調,不是為自己。當廟裏的成員上街時,他們不是為自己,而是為派發Krishna知覺的書籍,讓人們覺察Krishna的存在。所有賺來的錢都用於Krishna,用於以各種途徑傳揚祂的信息。這種一切為Krishna而活的生活方式有助提升生靈之內的Krishna知覺。我們的活動也許不變,卻只須明白我們是在為Krishna而活動,而非為滿足自己。這樣,我們便能恢復本來的知覺,並感到快樂。除非一個人穩處於他的原本知覺(即Krishna知覺)之中,否則,他一定是在某程度上瘋了。沒有Krishna知覺的人全都可說是瘋狂的,因為他們都處於一個短暫易逝的層面上。作為生靈,我們都是永恆的,所以短暫的活動並非我們的關注。由於我們是永恆的,所以應從事永恆的活動。永恆的活動就是以愛心侍奉Krishna。
Krishna是至尊的永恆者,我們則是從屬於他的永恆者;Krishna是至尊的生靈,我們則是從屬於祂的生靈。手指是整個身體的所屬部分,它的永恆功用就是服務身體,事實上這就是手指的存在目的。如果手指不能為整個身體服務,它不是生了病,就是已經沒用。同樣道理,作為Krishna的所屬部分,我們應侍奉祂,從屬於祂,因為祂是至尊的父親,祂為我們提供一切所需。這種從屬於Krishna的生活才是正常的、真正解脫的生活。那些嘗試否定Krishna的,並活得與祂完全沒有聯繫的人,所過的實在是罪惡生活。
蘇卡迪瓦.哥斯瓦米和帕力治大君也曾討論過這課題。帕力治大君急於知道怎樣才能把受物質條件限制的靈魂從地獄般的生活中拯救出來。拯救受苦的人是外士納瓦的由衷願望。一般來說,人們都不理會別人受不受苦,但外士納瓦(即主的奉獻者)卻總在思索如何解救活在墮落條件中的人。基督徒相信耶穌在被釘十字架後,便化解了世人的罪。主的奉獻者總在思索如何化解別人的痛苦,主采坦亞的同伴瓦蘇迪瓦.德達就是這樣的奉獻者。他對主說:「如今您來了,請拯救地球上所有的人,把他們帶到靈性世界外昆塔去吧。如果您認為他們的罪薛太深重而不能拯救他們的話,就請你把他們所有罪過都轉嫁到我身上,讓我替他們受苦好了。」這就是外士納瓦的慈悲。但這並不是說耶穌基督或瓦蘇迪瓦.德達應為我們的罪訂立契約,好讓我們繼續犯罪,這樣的提議是最十惡不赦的。外士納瓦(或奉獻者)可以為全人類受苦,但作為人,或作為奉獻者的門徒,卻不應從中取利,繼續犯罪。相反,我們應明白主耶穌基督或瓦蘇瓦.德達已為我們受苦了,所以我們應停止犯罪。
事實上每個人都應為自己犯的罪負責,因此蘇卡迪瓦.哥斯瓦米如此推薦道:tasmat
puraivasv iha papa-niskrtau──
一個為身體所困的人,如果想從所有罪行的反應中解脫出來,便應悔改。Yateta
mrtyor avipadyatatmana dosasya drstva gurulaghavam yatha bhisak cikitseta rujam
nidana-vit. 人應按自己的罪行去接受一個悔改程序。如前文所述,不同的罪行有不同的悔改程序。無論如何,我們死前必須悔改,這樣便不會把罪行的惡果帶到來生,並在來生受苦。要是我們不為自己的罪行悔改,大自然是不會饒恕我們的,並會叫我們來生因罪行的惡果而受苦。這種受著一己物質活動的綑綁稱為karma-bandhana。
yajnarthat karmano ’nyatra
loko ’yam karma-bandhanah
tad-artham karma kaunteya
mukta-sangah samacara 「人須為維施努工作,以作為一種犧牲,否則,工作只會把人綑綁於這物質世界,因此,昆緹之子啊,為滿足祂而履行你的賦定職務吧,這樣你便能保持超脫,並免於束縛。」(《博伽梵歌》3.9)
一個人可以宰殺動物,以吃其肉為享受,但卻會受這種活動束縛。所以,他來生會成為牛或羊,而那被殺的牛或羊則會成為人,把他吃掉。這就是韋達的定論。正如所有其他的韋達定論一樣,信不信由你。很不幸,現今人們已被教育到不信有來生。事實上,一個人愈受「教育」,便似乎愈不信神,不信神的法律,不信來生,不信善惡。因此,現代教育只讓人做好準備成為動物。教育應教人明白自己是什麼,是不是這身體。沒有這樣的教育,人就比驢子好不了多少。驢子也這樣想:「我是這身體。」其他動物也這樣想,如果人也一樣,人與其他動物又有什麼分別呢?《聖典博伽瓦譚》指出:
yasyatma-buddhih kunape tridhatuke
sva-dhih kalatradisu bhauma ijyadhih
yat tirtha-buddhih salile na karhicij
janesv abhijnesu sa eva gokharah
「身體由三種元素組成,一個人如果接受這樣的身體為自我──執著於妻兒這些身體方面的親密關係,認為國土是值得崇拜的,接受聖地的河水,卻不利用聖地中聖人的知識,這樣的人被認為處於假象之中,比牛驢好不了多少。」(《聖典博伽瓦譚》10.84.13)
根據阿約韋達(傳統印度醫學)的記載,物質身體由三種元素組成,就是kapha-pitta-vataih──黏液、膽汁、空氣。我們體內有一複雜的機制,把食物轉化為液體。人體內有許多複雜的程序在不斷運作,但我們知道多少?我們說:「我是這身體。」但我們對身體知道多少?有些人甚至宣稱:「我是神。」但他們連自己體內的運作情形也不甚了了。
身體是一個裝著糞便、尿液、血液、骨頭的袋子。要是一個人相信智慧出自糞便、尿液、血液和骨頭,便是個傻瓜。把糞便、尿液、骨頭和血液混合後就能造出智慧嗎?可是,人們仍想:「我是這身體。」因此,經典才說,誰接受身體為自我,接受身體方面的關係,以為妻子、兒女、家庭是屬於自己的,誰就是在幻象裏。Kalatra一詞的意思是妻子,adi的意思是開始。由於男人感到孤單,所以娶妻,接著有孩子,然後有孫兒。這樣,自我便「膨脹」起來。Stri的意思是「那膨脹的」。Kalatradisu的意思是「自我的膨脹」──由妻子開始。bhauma指的是一個人的出生地。無知的人以為出生地是值得崇敬的(ijyadhih)。人們樂於為出生地放棄生命,卻不知道土地、身體、妻子、兒女、國家、社會其實與自己無關。我們都是靈魂(aham
brahmasmi),這就是知識的理解。當我們到達知識的這點時,就感到快樂。
brahma-bhutah prasannatma
na socati na
kanksati
samah sarvesu bhutesu
mad-bhaktim labhate param
「一個如此超然自處的人能立即覺悟到『至尊梵』,他永不嗟歎,亦無慾求,並對眾生一視同仁,這樣他便贏得了為我而作的純潔奉獻服務。」(《博伽梵歌》18.54)
當一個人明白到「我是靈魂,我是梵,我不是物質」時,便會馬上感到喜悅(prasannatma)。這種喜悅的特徵是不再有慾求,不再感悲哀。世上每個人都因所失的而悲哀,因所要的而渴求。但真正的得著是明白自我,並知道自己的份位。
只要我們對生命仍抱有身體概念,便要遵守大自然的法則,遵守國家法律及所有其他法律。因此身體稱為「受條件限制的」,因為它受制於不同的條件。條件有各種各樣,但不論限制著我們的是什麼條件,我們都要自己負責。倘若我們不為身體所犯的罪悔改,便要在來生受苦,因為我們會按不同的業力而得到不同的身體,(yam
yam vapi smaran bhavam tyajaty ante kalevaram)這就是大自然的法則,因此蘇卡迪瓦.哥斯瓦米如此推薦:一個人應按自己罪行的深淺而悔改,並必須遵守經典規定懺悔方法,否則便無法獲救。
極具智慧的帕力治大君道:「通過贖罪,人可以擺脫罪惡活動。話雖如此,要是一個人因謀殺而被處死,他那謀殺的惡業雖然會得到消解,但這並不保證他來生不再殺人。」帕力治大君注意到人們贖罪後又重複犯著同樣的罪。一個人生了病,醫生或會給他藥物治病,但這不保證他不再受同樣疾病的侵襲。性病就屢屢被感染──雖然屢屢給治好;小偷也屢屢偷竊──雖然屢屢被關進監獄。為什麼?帕力治大君注意到贖罪雖能化解已犯的罪,但不能防止犯罪者重蹈覆轍。人人都見到謀殺犯被懲罰,但這並不足以阻止謀殺事件繼續發生。所有經典、所有法典中都警告人「毋妄殺」。可是,沒有人理會這些法律。有補救的方法嗎?Drstasrutabhyam
yat papam. 通過實際經驗及聆聽權威人物之言,人人都知道罪惡活動是什麼,誰也不能說:「我不知道什麼是罪。」要是一個人贖罪後仍一次又一次地犯同樣的罪,贖罪又有什麼用呢?Kvacin
nivartate bhadrat kvacic carati tat punah prayascittam ato partham manye
kunjara-saucavat.(《博伽梵歌》6.1.9)受罰時,一個人會想:「我竟然犯了這樣的錯誤!我以後再也不要犯這罪。」可是脫險後,他又再犯同樣的罪。
習慣是「第二天性」,要改掉是很難的。Sva
yadi kriyate raja/ tat kim nasnaty upanaham.(古印箴言)你或可令狗兒坐在王座上,但只要牠一看見鞋子,便會馬上跳下來向鞋子撲過去,因為他只是一隻狗,咬東西是牠的天性,僅把牠放在王座上並不能改變牠的天性。同樣,通過與物質自然三形態(sattva
guna, rajo guna, tamo guna)接觸,我們的物質品格便形成,我們的習慣也是通過與這三種形態交往而形成的。那三種形態就是善良、情慾、愚昧。但是,如果遠離物質自然三形態,我們的真正靈性本質便會得以引發,這就是Krishna知覺的程序。如果一個人有Krishna知覺,便不會有機會與物質自然三形態交往。當一個人覺知著
Krishna時,他的靈性本質便自然得以引發,這就是秘密所在。那些認真遵從Krishna知覺程序的人,儘管從前曾有種種陋習,卻能單憑修習Krishna知覺便處於沒有物質污染的層面。
因此,Krishna知覺是一劑極佳的藥。除非一個人覺知著Krishna,否則,他那些因與物質自然三形態交往而形成的習慣會繼續存在,他亦不能將之改變。如果人真的想擺脫重複生死,便一定要有Krishna知覺。《博伽梵歌》中,Krishna說:
mam ca yo ’vyabhicarena
bhakti-yogena sevate
sa gunan samatityaitan
brahma-bhuyaya kalpate
「一個人如完全從事於奉獻服務,並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低墮,便能馬上超越物質自然形態,到達梵的層面。」(《博伽梵歌》14.26) Krishna知覺程序不主張作出這種贖罪,那種贖罪。一個人可以不停以贖罪做實驗,但除非他到達以愛心作出奉獻服務及淨化生命的層面,否則,他靈魂的疾病仍會繼續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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