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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 業隨身  

       

        這是某神父的故事。他惡疾身,多年來一直飽受節磨,後來連走路和照顧自己也有困難。於是許多教友便為他祈禱,求主保佑他的病快好。然而,他卻叫教友別為他祈求痊癒,卻應求主給他面對疾病的力量。

 無疑,人們祈禱時往往只想願望能夠實現,想困難能迎刃而解,想獲得神的賞賜。祈禱者也許不是直接受益人,如以上故事的教友為神父祈求便是一例,受益的是神父,不是為他祈禱的教友自己。然而,根據韋達經典的教導,這種祈禱為的也是自己,因為受益者是自己重視的人,經典稱之為「自我的延伸」(extended self)。因此,如果屢求無效,或認為自己的遭遇不合理,許多人便對宗教失去信心,並想:「神不能滿足我的願望,祂的安排真無理,為什麼我還要相信祂?為什麼我還要到教堂廟宇去崇拜祂?」

 有靈性願望的人不多,誰會祈望自己在呼出最後一口氣時仍銘記神?誰會祈望能永遠侍奉祂?

  再者,很少人相信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一切都是定數,是自己應該承受的;也很少人知道宗教的目的是與神重建那失落的聯繫──愛的聯繫,並脫離物質世界的束縛,回到神那超然的國度。如沒有這知識,以為神應回應我們一切物質渴求,便會祈求祂滿足我們種種需要,求祂為我們解決困難。這就是黃大仙、車公廟、媽祖廟在農曆新年時總香火盛的原因,人們在為自己和身邊的人求「福」;這也解釋了為什麼天主經的經文有「求您賜給我們每日的食糧」一語。遺憾的是,我們對業力一無所知,這確人間的悲哀。

 因此,有什麼宗教都不要緊,問題是能否活出真正宗教的意義和教導。

 話說回來,上文中那神父似乎很明白「萬般帶不走,唯有業隨身」這道理,所以能安然接受神給予的病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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